郑州文化馆(前身是郑州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48年11月,是由政府设立的专职从事群众文化创作、研究、策划、组织、辅导、培训,以及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收集、整理、保护、开发、利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60多年来,郑州文化馆各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变化,工作成效十分显著,事业发展有目共睹,已真正成为省会郑州群众文化的活动策划中心、创作研究中心、艺术培训中心、文化交流中心、“非遗”保护中心。并于2011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一、业务职能
郑州文化馆是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全市群众文化的创作研究及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策划;承办各类艺术展示、展览、比赛、演出;举办各类公益性的艺术辅导、培训,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业余文艺团队建没,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收集、整理、研究、展示、传承;指导县区文化馆 (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工作,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教育、少儿文化工作;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二、机构设置
郑州文化馆目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文艺部、美术部、培训部、创研部、雕塑壁画院等部室;其中增挂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郑州艺术宫。
三、文化设施
郑州文化馆现拥有两处馆舍:
1、位于百花路21号的艺术宫,由政府投资于1984年10月建成,背靠繁华的碧沙商贸城,周边为人口较为稠密的市民聚居区,交通便利,位置优越。艺术宫建筑面积9346平方米,拥有一个1338座席的演出剧场,可举办电影放映、音乐会及各类文艺演出;一个186座席的多功能厅,可承接会议、电影及小型文化活动;后台的一至四楼,除演员、办公用房外,还有部分房间可用于开展群众文化的业务辅导培训。
2、位于嵩山路66号的新馆,地处郑州市委、市政府旁边,南邻省图书馆,北依市博物馆、科技馆和青少年宫,东靠全市最大的文化广场——绿城广场,文化氛围浓厚,环境条件高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新馆舍原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系市委、市政府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多方协调于2008年划归郑州文化馆,并投资进行了全面的装修改造,配置了群众文化业务开展必需的专业设备。新馆舍建筑面积7025平方米,主体大楼作为对市民开放的主要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内有配置较高的舞蹈、器乐、声乐等各类排练厅,以及美术、书法、戏曲等艺术教室(活动室)20余间,1个可容纳100余人的“市民小剧场”,部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子阅览室、服装室等,能够开展各种形式的馆内活动与文化服务、进行各种类型的文艺辅导及业务培训。此外,主楼前有一面积1700余平方米的文化广场,搭建了简易的演出舞台,用于开展各类室外文化活动。2009年进行新馆装修改造时,即以突出文化特色、方便群众参与为基准,并专门配置了无障碍设施,在楼内加装一部电梯,以方便残疾群众来馆参与文化活动、观看艺术展览、接受文艺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