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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开放申报
发布时间:2025-01-16 11:08:10阅读:19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奖是一项面向发明人和创造者的联合国奖项,每年表彰出色地利用知识产权支持的创新和创造来实现企业目标和改善社会的小企业、初创企业和高校衍生企业。获奖企业将获得WIPO提供的量身定制指导以及其他形式的专享资源,参加在瑞士举行的颁奖典礼和其他交流活动。2025年将设立特别奖,表彰和奖励从获奖企业中选出的2025年最佳女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

202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奖于1月15日—3月31日开放申请通道。科技、时尚、媒体、音乐、设计、农业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和高校衍生企业均可申报。申报方式为:企业自行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https://global-awards.wipo.int/),以线上递交申请表方式进行。全球奖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2025 年产权组织全球奖参选规则

2025 年产权组织全球奖参选规则
适用于两个类别: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

每名参选者参加本奖励计划,即表示接受本规则并同意受其约束。

1. 简介

从专利和商标到工业品外观设计和版权,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对社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具有巨大意义。

联合国认为,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欠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都在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所有部门、市场和生活各方面创新和创造的重要源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权组织)考虑到了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开展创新和创造活动的独特作用,这些活动有望为社会做出经济、社会或文化贡献。

通过本奖励计划,产权组织致力于表彰那些利用知识产权在本国之外将创新和创意产品/服务商业化的中小企业,以及那些在早期阶段就将知识产权纳入其商业企业、承认其知识产权资产商业化潜力的初创企业。

在 2025 年的奖励计划中,将设立“特别提名奖”,以认可和奖励 2025 年最优秀的女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该奖项旨在表彰他/她们取得的成功,并激励更多女性和青年走上创业之路。

“特别提名奖”的获奖者将由产权组织全球奖评委会从获奖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创始人中选出,评委会将依据为评比制定的相同指标进行评选。

2.1中小企业的参选资格

本奖励计划向位于产权组织 193 个成员国中至少一个国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所有中小企业开放:

1. 该企业是一个已注册的商业实体。需要提供注册证明。

2. 雇员不超过 300 人,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

3. 至少拥有一项已注册的知识产权。

4. 至少向一个国家出口产品或服务。

2.2.初创企业的参选资格

本奖励计划向位于产权组织 193 个成员国中至少一个国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所有初创企业开放:

1. 该初创企业是一个已注册的商业实体,依法存续不超过三年。需要提供注册证明。

2. 雇员不超过 50 人,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万美元?

3. 该初创企业拥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创新产品或服务。

4. 该初创企业已提交至少一份知识产权注册申请,并且/或者是至少一份已注册知识产权的持有人。

5. 该初创企业隶属于某个商业支助组织,如孵化器、加速器或类似实体。需提供隶属证明。

6. 该初创企业已与至少一家商业客户确定了合作关系,且/或完成了一项商业销售,且/或获得了一位投资者。

3. 提交程序

3.1 每位参选者只能提交一份参选申请。参选者只能在两个符合奖励计划资格的类别(即中小企业或初创企业)中选择一个类别提交参选申请。

3.2 所有参选申请必须以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阿拉伯文、俄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或中文)之一或日文通过在线申请表提交,网址为:https://global-awards.wipo.int/

3.3 此表将特别要求参选者提供信息,说明其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在地区或国际层面将其产品/服务商业化,并说明对经济、社会或文化发展的已有/潜在贡献。对于初创企业,要求参选者详细说明其知识产权商业化计划。

3.4 对于任何不符合本规则的申请,或产权组织认为以欺诈、滥用方式参选的申请,或可能损害产权组织名誉或声望的申请,产权组织保留全权决定取消其参选资格的权利。

3.5 产权组织致力于确保对个人数据进行最高水平的保护。产权组织将根据其隐私政策(见https://www.wipo.int/tools/en/privacy_policy.html)使用所有参选者的个人信息。

4. 评选程序

4.1 产权组织秘书处将通过其内部奖励计划团队,针对适时收到的所有提交材料,拟定一份最终入围者的候选名单。在公布候选名单之前,将至少提前一周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最终入围者。

4.2 国际评委会成员最多七名,由在创新、创意和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广博专业知识,并反映出地域、性别、年龄、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个人组成。国际评委会将从最终入围者中选出获奖者。奖者将在颁奖典礼前至少一周收到电子邮件通知。

4.3 产权组织秘书处和国际评委会在评估申请时,将主要对申请人就以下评估项目提供的书面答复进行评估和遴选:

4.3.1 适用于中小企业

a. 了解并有能力利用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的组合)来保护、管理知识产权资产以及数据等其他无形资产,并使其商业化,以实现企业和/或公司目标;

b. 对不超过三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做出过积极贡献。可持续发展目标是《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该议程已于 2015 年获得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通过,为人类和地球当前和未来的和平与繁荣提供了共同蓝图。有关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此页面。

4.3.2 适用于初创企业:

a) 商业推介,涉及商业可行性、独特价值主张、可扩展性和就业增长愿景等方面。

b) 展示利用知识产权的潜力和/或目前对知识产权(或此类权利的组合)的利用,来保护、管理知识产权资产以及数据等其他无形资产,并使其商业化,以实现企业和/或公司目标;

c) 对不超过三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的已有和/或潜在积极贡献。可持续发展目标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该议程于 2015 年获得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通过,为人类和地球当前和未来的和平与繁荣提供了共同蓝图。有关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此页面。

4.4 评委会将采纳一种维护包容性和多样性的方法。

4.5 产权组织秘书处和国际评委会的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

5. 奖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a. 2025 年 1 月至 3 月:申请期

b. 2025 年 4 月至 5 月:评选出最终入围者

c. 2025 年 6 月:评选出获奖者和特别提名奖

d. 2025 年 7 月:在日内瓦举行公开宣布获奖者的颁奖典礼和特别活动

6. 奖励

6.1 获奖者将:

a. 前往日内瓦参加颁奖典礼和特别活动(根据产权组织相关规则获得资助);

b. 获颁专为本计划设计的产权组织奖杯;

c. 获得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指导(在个案的基础上考虑获奖者的商业背景和具体需求)。

6.2 此外,还将通过颁奖仪式、产权组织奖专门网页、产权组织媒体和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外部媒体,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推广和表彰。

7. 知识产权

7.1 参选者应保留对其提交内容和/或源自其商业活动的所有知识产权。参选者不因参加本奖励计划而转移任何所有权。

7.2 每名参选者参加本奖励计划,即表示向产权组织授予非专有、全球性、免使用费许可,以便为宣传、信息和教育目的,通过印刷或数字形式(包括产权组织网站)使用、复制、传播、公开展示和分发其提交内容,但在使用时须注明来源为参选者。本许可不适用于参选者在其提交材料中标明为“机密”的信息。

7.3 参选者参加本奖励计划,即保证并声明其提交内容和第 7.2 条所述许可的授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所有权。每名参选者同意免除产权组织因各参选者参加本奖励计划和因其提交内容侵犯商标、版权、专利或任何其他所有权而引发的所有诉请、费用和责任,并使产权组织免受此等诉请、费用和责任的损害。

8. 最终条款

8.1 未经产权组织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参选者不得在其制作的材料中使用产权组织的名称或徽标。

8.2 每位参选者同意并允许产权组织在颁奖典礼期间对其肖像进行拍照和录制,并在产权组织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有关奖励计划和/或其提交材料的任何传播、出版物或宣传中使用其姓名和肖像,而无需任何补偿或通知。

8.3 机密信息或其他敏感信息的披露由每位参选者自行决定,对于因参选者披露机密信息或其他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产权组织概不负责。

8.4 产权组织尽一切努力确保其网站和在线服务不含任何软件病毒,但不能保证其网站和在线服务不含任何或所有软件病毒。对于因使用其在线服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产权组织概不负责。

8.5 产权组织有权自行决定修改本条款和条件,并暂停或取消本奖励计划,而不承担任何未来义务。任何此类变更、暂停或取消,都将在产权组织奖网页上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参选者在网上申请表中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

8.6 与本奖励计划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根据当时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提交仲裁并作出最终裁决。指定机构应为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仲裁地点为日内瓦。

8.7 参选者创建帐户参加评选,即表示同意产权组织通过电子邮件、通讯和其他沟通渠道与之联系,目的是分享参选者可能感兴趣的新闻和通知。

8.8 本规则中的任何内容或与之相关的内容,均不得视为或解释为放弃给予产权组织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任何特权和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