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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期全国作品登记培训班在苏州举办 作品登记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发布时间:2017-07-07 11:27:04阅读:95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7月3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国家版权局在苏州举办的2017年第一期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培训班上获悉,在“十二五”期间,全国作品登记量实现突破性增长,作品登记总量为433.43万件,比“十一五”时期同比增长95.85%。2016年,作品登记总量近160万件,实现了“十三五”时期该项工作的良好开局。

    近年来,随着国家版权局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国作品登记工作正在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在培训班上介绍说,作品登记工作开展20多年来,作品登记制度从无人知晓到广为人知,从影响甚微到作用凸显,走过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为保障作品登记工作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提高全国作品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国家版权局多年来不断总结作品登记实践经验和问题,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与此同时,还建立了作品登记情况通报制度,采取了公示全国版权登记机关和登记机构名录、举办全国作品登记工作推进会及培训班等措施,为全国各地开展作品登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据了解,自1995年《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发布实施后,截至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共有30个省级版权局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展了作品登记工作,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实行免费登记。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市已将作品登记工作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并由地方政府提供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值得注意的是,西藏自治区已将开展作品登记工作纳入“十三五”时期版权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培训班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办,江苏省版权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苏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协办。会上介绍了作品登记工作的状况和实务问题,江苏省版权局、上海市版权局代表交流了作品登记工作经验。培训班期间还举办了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座谈会。全国31个省(区、市)版权局、全国各地负责作品登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来自江苏省、地(市)、县版权行政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培训。

    ■新闻链接

    国家版权局推动作品登记大事记

    ★ 2011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统一作品登记的申请审查、登记时限、不予登记决定、证书内容等主要环节,建立起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完善作品登记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

    ★ 2016年下发《关于规范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

    自2016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作品登记证书,被外界称为统一了作品登记“身份证”。

    ★ 2016年6月1日起,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著作权登记数据报送统计系统 正式运行,以期逐步实现全国作品登记统计信息的资源共享。

    ★ 2017年6月下发《关于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

    对制发、出具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予以统一规范,强调作品登记证书的电子版与纸质版证书内容及格式必须完全一致,纸质版和电子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