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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1-26 11:24:10阅读:156

新出字〔2009〕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出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出版单位做强做大,树立良好的社会品牌,推动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新闻出版总署自2008年6月正式启动首次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2006年至2007年度出版综合情况和整体水平实施了等级评估。为表彰在图书出版行业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效益的出版单位,经研究,决定对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希望获此荣誉的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坚持两个效益的统一,注重发挥品牌优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附件:“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
(各类别不分先后;按拼音排序)
1.社科类
安徽人民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长春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湖南人民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人民出版社
江西人民出版社
解放军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青岛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上海人民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外文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2.科技类
电子工业出版社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
人民军医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星球地图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中国纺织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中国人口出版社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3.大学类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教育类
高等教育出版社
广东教育出版社
江苏教育出版社
教育科学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浙江教育出版社
5.古籍类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黄山书社
岳麓书社
中华书局
6.少儿类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接力出版社
明天出版社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7.美术类
安徽美术出版社
湖南美术出版社
吉林美术出版社
江苏美术出版社
江西美术出版社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8.文艺类
长江文艺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浙江摄影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