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报刊司[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按照相关规定,2009年度报纸期刊核验工作即将开始,为配合报刊评估、报刊改革等中心工作,2009年度报刊核验内容有较大变化,现就做好2009年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地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从2010年2月1日开始,4月31日结束。
二、报送文件要求
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2009年度报刊核验材料纸质版用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100052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报刊核验材料电子版数据分别压缩成RAR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到baokansi@126.com.请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相关表格下载与填报说明见附件1),确保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数量准确、内容完整统一。
三、依法行政,提高报刊监管水平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年度核验工作的作用。一是切实落实年度核验工作制度,制定年度核验工作措施,明确年度核验工作程序,认真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年度自检报告,严格审查报刊年度核验数据、样报样刊等年度核验资料。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年度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年度核验要求的报刊要视情节予以缓验,按照相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三是通过年度核验掌握报刊年度核验数据,规划本区域内报刊业结构布局,制定完善宏观调控措施,促进报刊业繁荣发展。
四、加强审核把关,为实施报刊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报刊出版综合评估指标》和《报刊评估实施办法》。本次年度核验核验表格结合报刊出版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部分调整,相关数据将作为对报刊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报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的审核工作,认真审核年度核验表填报内容,要向报刊出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把关,保证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不合格的年度核验表,须要求报刊出版单位重新填报。
五、扎实开展工作,为稳步推进报刊出版体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2009年度核验工作要通过年度核验数据的采集全面掌握各类报刊情况。因此,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报刊年度核验工作,结合年度核验工作开展报刊出版单位资产人员等基本情况调研,完善报刊数据库,为稳步推进报刊出版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务求实效,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报刊年度核验工作。各地在报刊核验工作中要加强与新闻报刊司的联系沟通,总署也将对各省(区、市)报刊年度核验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2009年度报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与报送材料细则
2.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
3.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
4. 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度报刊核验数据(见电子版)
5.报纸年度核验目录
6. 期刊年度核验目录
7.报刊填报纸版样例(见电子版)